掉了東西,先來這裡看有沒有被撿到、送進了哪個派出所。
每日更新資料是警政署每天公告的拾得物,目前收錄全台灣 89,103 件(拾得日 2026-04-03 ~ 2026-10-03,滾動六個月)。官網要你先填對「拾得地點」「公告日期起迄」「物品種類」再加驗證碼才准查——而那三件事正好是掉東西的人最不可能知道的。這裡改成:打關鍵字、選你掉東西的日期、看地圖。
載入中…
地圖點的意思:有門牌或巷弄,準到門口只到路段,畫該路平均位置只到行政區,畫該區平均位置
這裡沒有照片,官網有。警政署的開放資料沒有圖片欄位;官網的查詢結果會顯示最多兩張遺失物照片,但圖片只跟著「通過驗證碼的查詢」回傳,拿不到也不該轉載。所以每一件都有「去官網看照片」,按「怎麼填官網欄位」會算好那四個必填欄位,包含收據編號可以核對是不是同一件。
「整批清冊」是什麼。飯店、百貨、場館會把一個月的旅客遺留物整批公告一件,例如「某酒店 2 月份旅客遺留物清冊(共 20 件)」。這種沒有逐項品名,認領地點是那個場所,不是派出所。
查不到不代表沒被撿到。東西通常不是當天入系統;在捷運、台鐵、機場、商場掉的,依法先由該場所自己公告招領,期滿才移交警察,那段期間要去該單位的系統查。
認領: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,到保管的派出所辦理(整批清冊到該場所)。不做「哪一區最會掉東西」的排行——件數多只代表那一區人多、店多。其餘寫在資料來源與限制。資料更新於 2026-10-04 05:16。